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脱贫攻坚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压实全县各级各部门在脱贫工作中的责任。近日,按照“千名干部大走访”工作的安排,镇康县纪委监委围绕职能职责,抽调脱贫攻坚工作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工作组,在全县范围开展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工作。
此次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工作紧紧围绕《镇康县脱贫攻坚“找问题、补短板、转作风、促攻坚”专项纪律检查工作方案》要求。明确责任主体,对乡(镇)、村(社区)、帮扶单位、帮扶责任人脱贫攻坚工作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检查;实行监督工作常态化,每月开展一次专项纪律检查,直至全县脱贫摘帽验收;督查方式不固定,采取不打招呼、不发通知、不事先安排,直接到村、到组、到户,查看痕迹资料、开展问卷调进、座谈访谈、电话抽查、实地检查等方式进行;检查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根据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突出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定每月督查的工作重点。
同时,注重对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工作结果的运用,每月督查结果将作为部门班子和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对于督查中发现部门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不作为、乱作为,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等问题。情节较轻的,进行通报曝光;情节较重的,由县纪委监委视其情节对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个人进行诫勉谈话或问责处理;涉嫌违纪违法的,按照相关规定依纪依法处理。(尹康)